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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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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学生村官(选调生)政策解读 2016-11-11
- 关于面向2007年北京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中小学支教教师的公告 2014-12-29
- 关于接收2009年广西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桂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2009年湖北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2009年接收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省外普通大中专学校2009届毕业生来湘就业有关事项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2009年接收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做好200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4-12-29
- 关于2009年省外普通高校河北生源毕业生回省报到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关于201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4-12-29
- 山西省关于省外院校201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函 2014-12-29
-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接收省外普通高校2010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接收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2014-12-29
- 各区县有关乡镇政府与被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、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为3年。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。合同期未满违约的,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。 2014-12-29